会上,各治理组织代表踊跃发言,对诉前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希望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获得法院的业务指导,规范基层治理组织的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力量。
文环宇表示,加强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既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也离不开基层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责任意识,共同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开展。
今后,荷塘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强化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