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荷塘区法院积极组织开展“湘执利剑2023”打击拒执“雷霆”行动,炎夏的高温烈日也阻挡不了执行法官开展强制执行、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脚步。自7月以来,已司法拘留2人,促成两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2019年5月,郭某因阮某某拖欠其布料款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由阮某某分期偿还货款。但调解结案后,阮某某未依约履行义务,郭某无奈之下向荷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阮某某一直躲避执行,法院经多方查询,显示阮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并限制阮某某高消费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终结程序并不意味着案件执行的停止。2023年7月,申请人郭某再次向法院提交线索,表示其发现了阮某某的行踪,法院立即组织拘传小组前往线索地点,将阮某某带回法院,双方经调解未果,且阮某某仍拒不如实申报财产。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严,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阮某某司法拘留15日,当天移送至拘留所。次日,阮某某通过拘留所民警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主动要求缴纳执行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陈某某诉宁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宁某某自2023年3月起分期支付赔偿款,但直至7月,宁某某仍分文未付,陈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宁某某态度嚣张,带了一套换洗的衣物来法院,直接表明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已经做好了被拘留的准备,任由法院处置。双方调解未果后,执行法官根据自身办案经验,结合宁某某审执期间的态度变化、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等信息,判断宁某某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决定依法将宁某某移送司法拘留。移送拘留两天后,宁某某已然没有了嚣张气焰,后续由宁某某的朋友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宁某某在与执行法官谈话中也表达了悔改之意,据此执行法官向拘留所提交相关手续,将宁某某提前释放,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荷塘法院将持续推进“湘执利剑2023”打击拒执“雷霆”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将“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时刻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兑现司法为民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