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债权人株洲市荷塘区新艺美固门业店的申请,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受理株洲市名创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株洲市名创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12日,本院发布《人民法院公告》,告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本院定于2023年6月8日10时00分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