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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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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22 17:51:43 打印 字号: |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安全保卫力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劳务派遣性质)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聘用制司法警察2名(限男性)。

三、招聘范围、条件

(一)范围:具有本市户口或长期在本市定居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司法警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厘米以上,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等处分的;

2、曾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6、其他不宜在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的。

四、主要职责

(一)负责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工作;

(二)负责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庭审值庭工作;

(三)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工作,按照有关送达工作的规定完成送达工作任务;

(四)负责法院大楼审判区和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大楼正常的办公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办公楼5楼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2511017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系退伍军人和有其他特长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六、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如考察不合格,可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实行聘用制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与聘用者签订上岗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首次聘期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费用。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https://kdocs.cn/l/cvQndZxeFd8v


 
责任编辑:z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