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谢谢你们把执行款送到我家来。” 申请执行人文某建在收到执行款后激动的说道,这暖暖的一幕,给寒冷的凛冬带来了浓浓的温暖。12月2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法官再次来到申请人执行人文某建家中,将6万4千余元执行款交到他手中。今年以来,这已是荷塘法院执行法官第五次上门,走访慰问当事人文某建。
申请执行人文某建在2007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致二级伤残,终生生活不能自理,靠年迈的母亲照顾勉强维持生活。本案涉及的多名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差,虽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但收效甚微,文某建长期生活困难。鉴于此,荷塘法院多年来积极给予文某建司法关怀。今年6月,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的多方协调下,在市中级法院、荷塘区委和市慈善总会、佳满康复医院的关心支持下,文某建得以安装步行器,瘫痪15年的文某建再次站了起来。12月份案件恢复执行后,法院更是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为其执行到位案款6万4千余元。
民生无小事,执行不仅仅要有深度、力度,更要有温度。对当事人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几张文书,更重要的是权益的实现,内心的满足,对公正司法的感知。近年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的同时,把执行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放在心上,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放在心头,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