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刚柔并济圆满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郑某须向周某支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周某遂向荷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按照程序向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并通过电话与身在广州的郑某取得联系。郑某称其因疫情和工作原因不能回来,暂时也没有能力完全履行判决义务。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先以“刚”应对,告知郑某不履行判决将面临法律规定的种种限制措施。再施之以柔,向郑某说明只要有主动还款的态度,申请执行人可以考虑双方的情谊,宽限一段时间,并接受分期付款。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与郑某的的反复电话、短信沟通,郑某同意与申请人协商分期付款。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郑某将签字捺印的还款承诺书邮寄至荷塘区法院,双方达成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