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何丽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21年度全省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何丽同志从最初的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她始终坚守在案多人少、审判任务繁重的第一线,办案一直是她的人生主旋律。3000多个案件,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无一件被认定为错案,她用自己的努力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裁判公、人心服。因工作业绩突出,何丽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个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和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
惩恶扬善,铁骨柔情
“我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是何丽法官常说的一句话。在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中,她都用自己的最大热情和司法智慧全力以赴,不让自己在别人的人生中留下遗憾。从实体到程序,从定罪到量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节严格按照量刑规范程序对每一名被告人进行合理的量刑,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也是秉着做到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在办理的案件中无矛盾激化案件发生,为完成审判任务尽最大的努力。先后办理了丁某某等16名恶势力团伙非法拘禁抢劫案、王某某等恶势力故意杀人案、凌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和责任,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带入到案件审理中,惩治、教育、感化、挽救陷入泥潭的罪犯,使受过刑事追究的被告人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春风化雨,法暖人心
“很多时候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打官司,实在没办法了才求助法院主持公道,很多人可能一辈子也就进一次法院的门。”因为从心里尊重理解当事人,何丽同志审理每一起民事案件都尽心竭力,不给百姓留遗憾。她时刻注意矛盾源头的化解,面对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她主动进村,从村委会及村民处了解实情,耐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坎”,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律的温度;面对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她会组织当事人多次谈话,了解案情,耐心的讲解法律规定,让当事人的息诉服判,积极履行。她注重以小案件传播大道理,审结的“九岁男孩帮助老人过马路摔伤遭索赔案”让人民群众不再纠结“扶不扶”“救不救”,解决长期困扰大众的道德困境和法律风险,传播法治、弘扬正气、引领昂扬向上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和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案例被省、市法院人大工作报告引用。与此同时,她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次走访企业,为企业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开设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少企业因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暂时陷入困境,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发展,她极其重视涉企案件办理。
心细如尘,一丝不苟
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审判质效评估与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上网、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信息化管理等职责,在审管办工作期间,何丽同志始终保持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诠释了一名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者的赤子情怀。她勇立创新发展时代潮头,正视困难、勇博激流,在奋进中求提升、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创新审判管理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司法改革的“助推员”、案件质效的“监督员”、司法数据的“分析员”、审判工作的“服务员”,为法院案件质效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铁面法官,温情妈妈
穿上法袍,她是工作中公正无私的法官;脱下法袍,她是生活中温柔严格的妈妈,为了在完成忙碌的工作同时,能够更好的陪伴孩子,周末带孩子去单位成了何丽母子的固定项目,“我有一个法官妈妈,我为她骄傲,以后,我也要让她为我骄傲”,她儿子常说。每个平凡而努力的人生都有被光照亮的时候,照亮着自己,也照亮着别人。
何丽同志心系群众,司法为民,迎难而上,愈挫愈勇。二十余载的司法工作中,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心中的信念,也体现了她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何丽同志深知,肩上的担子依然很重,她将牢记使命,继续克服困难,迎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