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邀请湖南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60名大学生到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用身边的真实案例揭露诈骗手段,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反诈防骗能力,上了一堂生动法治课。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5月中旬,被告人郭某通过战友李某某认识“文哥”,在深圳市将自己的中国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给“文哥”转账使用,获利840元。其中中国银行卡,银行流水为182343.48元,中国农业银行卡,银行流水为25242元。2021年6月,被告人郭某回到株洲市,联系黄某、王某某(另案处理)提供银行卡给“文哥”转账,王某某联系了李某某、谢某、王某(另案处理)提供银行卡给“文哥”转账,李某某提供中信银行卡(银行流水为128700元)、兴业银行卡(银行流水为283665元)给“文哥”转账。被告人郭某获利2300元。随后,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郭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郭某对自己犯罪原因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并表示非常后悔。经审理,案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郭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14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何丽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该案例的深刻含义,同时,详细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特点,并提醒大家:不要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出租、转借给其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之事,从而承担法律责任。参加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的普法,让他们更进一步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增强了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通过活生生的案例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提高辨别犯罪的能力,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