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一审、再审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执行的各类案件。
(二)机构设置。我院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政治部(纪检监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工作局。
(三)预算单位构成。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为本单位1个,无下级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1.2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0.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0万元,主要是来自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科技法庭建设。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9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705万元,教育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0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05万元,占85.42%;教育支出25万元,占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占4.81%;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占4.7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776.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19.7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防疫支出、科技法庭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35.76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大案要案、干警能力提升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99.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67万元,下降2.28%,主要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79万元,主要是2020年新购置一台囚车,并且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人;培训费预算25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干警集中外出业务知识培训;拟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24万元,项目支出135.7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