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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荷塘法院为国土资源部门追回土地纯收益金近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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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19 15:53:22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帮助我们追回了近750万元土地纯收益金的国有资产损失”。日前,株洲市国土资源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递交给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受领了被房地产公司拖欠多年的近750万元土地纯收益金。目前,追回的款项已解缴至国库核算机构。

法院处置房地产公司商品房的拍卖展示资料

据介绍,2018年1月,株洲某房地产公司与市国土资源部门签订《补充协议书》,确认了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小区项目竣工容积率,并承诺在2018年4月前一次性补缴土地纯收益金,如未按期缴纳,则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后来房地产公司并未缴纳,这一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但房地产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支付,该部门遂于2020年向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些都是属于国有资产,绝不能流失,我们很快向荷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国土资源部门的代理人袁律师介绍说。2020年4月,法院正式立案执行,经过调查取证,得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已无资金,但仍有12套商品房未出售,执行法院立即查封未出售的12套房屋,并对房屋张贴封条。随后,执行法院立即启动了对查封财产的评估、处置工作。
最终,历经诉讼资产网络处置平台的两轮网络司法拍卖、一轮网络司法变卖,12套上拍商品房由30余名报名竞买人轮番出价竞买,通过总数99次竞价,单套房屋最高竞价次数35次的激烈争夺,所有被查封商品房全部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程序处置完毕。最后,顺利将全部执行拍卖款项如数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z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