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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护卫青山绿水——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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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yt  发布时间:2020-11-17 10:51:43 打印 字号: | |

近几年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制的要求,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环资审判工作,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环资犯罪

该院以加强环资审判工作为切入点,做好护航荷塘山水文章,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今年审理2件涉污染环境类犯罪。该两起案件均发生在疫情期间,分别由院长和副院长作为案件承办人、率先垂范,利用互联网开庭办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案件审结后在株洲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专业审判

该院成立了环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三名员额法官组建环资审判团队,统一负责环资案件的办理,加强和完善环资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环资案件的裁判尺度,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环资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在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的同时,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该院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通过强化与环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深化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健全联席会议、案情通报等制度,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向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发出2份司法建议书,并取得两部门的积极回复,为探索形成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夯实了基础。

四、开展宣传教育,擦亮环资品牌

结合办案,该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保护日”、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重大案件审判、环保审判三湘行、保护村庄治理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法院官网、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宣传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相关法律政策;通过公开审判、邀请旁听庭审、法院庭审同步直播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努力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提升环资审判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荷塘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