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再次召开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按照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相关要求,研究部署疫情应对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黄玉丰强调,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重点做好防控工作。2月3日上班开始,法院出入口、云龙法庭及安检场所要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做好进出人员体温监测;诉讼服务中心、各审判法庭、信访接待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为窗口岗位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并定期对全院公共场所、电梯、食堂、公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本部门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以及身体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绝不允许谎报、瞒报。
二要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院领导同意,不安排干警赴疫情较多的地区执行公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湖南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接受送达、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查询、申请保全等诉讼活动。不便于网上开展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
三要教育党员干警遵守纪律。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落实中央部署,党员干部要签订承诺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投身到防疫第一线。要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感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做好家人的防范工作,又要通过弘扬正能量,教育引导身边群众仔细甄别核实各类信息,带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本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并配合法院安全防护工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护和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