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 洲 市 荷 塘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2019 年5月24日9时0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
开宣判 被告人颜新、杨金波、黄亮宏犯寻衅滋事罪、非
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宁义、张东钢、梁超、周杰、颜
代、胡本高、厉展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20日
注:本公告已于 2019年5月20日张贴
书记员 宾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