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申请执行人钟女士来到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手持一面写有“打击老赖,为民除害”的锦旗,点名要见执行局局长舒睿。在见到舒法官的那一刻,钟女士激动地上前紧紧拉住他的手说道:“舒法官,感谢您为我和孩子排忧解难!我现在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
2018年3月,原告钟女士和被告童某在法院的调解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小童由原告钟女士监护抚养,童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教育及医疗费各负担一半直至小童十八岁为止;童某一次性补偿钟女士人民币25万元,2018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调解书生效后,因童某拒不履行义务,钟女士于2019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供了童某的财产线索,请求法院处置双方共同所有的某处房产。考虑到此案系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干警在制定执行方案时虽考虑依法强制执行,但更多的是希望双方能够和解,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由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不到2个月就拿到了钱!执行局舒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班加点、高效工作的情形令我十分感动!”钟女士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