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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荷塘区的蒋法官究竟做了什么,竟令来自长沙的当事人如此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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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文洁  发布时间:2017-03-03 10:34:54 打印 字号: | |
  近期,国内涉法官被伤害案件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怎样才能让案件当事人相信法院、信任法官?

  2月28日,荷塘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给蒋坤学法官的感谢信,这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或许能回答“怎样才能让当事人感动”这个考题。

  法官“平易近人、马上就办”让当事人感动

  写信人是长沙人赵先生,他的一个经济纠纷案件,诉求标的为10万元。

  “我与蒋坤学法官素不相识,只是当案件立案后,才萍水相逢。”赵先生在信中写到,“几次到法院办事时,蒋法官都非常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而且很有耐心。”

  “这让我相信法官,也相信法院最终会作出公正的判决。”赵先生写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更加感动。”

  诉讼过程中,赵先生申请对被告丁某的财产进行保全,“蒋法官根据我提供的资料,3天内就办好了保全手续。”

  由于保全财产不够,后来,赵先生又申请了第二次保全,在这次保全过程中,赵先生发现被告丁某在某银行账户中有11万元左右的存款,且只能由丁某从该银行某支行柜台领取,赵先生得知此事时,丁某正从外地往回赶,准备去上述银行取钱。

  事情紧急,赵先生马上联系了蒋法官,“蒋法官当时在外地出差,但他还是答应帮我安排人迅速前往保全。”赵先生告诉记者,第二天,蒋法官即安排人前往银行冻结了丁某上述账户内的资金,“当冻结完时,我们在银行门口碰到了准备转移财产的丁某。”

  即使诉求未完全满足,他仍要点赞法官

  案件经一审、二审后,法院最终判决:丁某需支付赵先生7万余元。

  7万余元,这比赵先生诉请要求支付的10万元,足足少了近3万元,但面对判决,赵先生“一点也不生气。”

  “对判决结果,我心服口服。”赵先生写到,之所以信服法院的判决,不仅因为相信法官的专业审判技能,也是被蒋法官的人品和作风折服,“他那种对诉讼人高度负责,从不推诿、不拖延的态度,让我无比感动。”

  由于被告故意拖延开庭日期,案件花费1年6个月才等来终审判决,但赵先生一点也不抱怨法院。相反,他写到,“在这1年半的时间里,蒋法官没有抽我一根烟,没有吃我一顿饭,没有收我一份礼,500多天的时间里,认识了这位人民的好法官,我感到幸运。”

  据了解,2015年,蒋坤学获评荷塘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他同时是2016年度全市法院“岗位标兵”获得者之一。

  链接:http://mp.weixin.qq.com/s/oqiRB50667j_IH4PAPM_Fg
来源:株洲日报 2017年3月2日 B1版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