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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纠纷尘埃落定:荷塘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恢复原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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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爱民  发布时间:2016-05-10 16:01:10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和治违、公安等部门的协助下,株洲市荷塘区法院经过连续四昼夜的奋战,依法强制执结株洲市财富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富小区业委会)诉株洲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安公司)恢复围墙一案,被佳安公司违法拆毁的130米围墙在原址得以恢复。

  株洲市财富小区与之后由佳安公司开发的佳安茗苑小区是两个用一堵长约200米铁艺栏杆围墙隔开的相邻小区。两小区的开发商曾于2006年2月20日达成约定,围墙产权属双方共有,任何一方对围墙进行改造或利用,需征得对方同意。2014年8月的一个夜晚,佳安公司在未征得株洲市财富小区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围墙拆毁了130米。财富小区业主为此多次维权,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财富小区业委会将佳安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佳安公司需修复财富小区与佳安茗苑小区共有的铁艺栏杆围墙的最南端向北延伸至52米处为起点,再向北延伸至161.1米处,再向西北方延伸13.7米处的围墙(修复时应参考现场遗留的原围墙基础及相邻未被拆除部分围墙的材料和结构),判决生效后,佳安公司未履行义务。

  该案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佳安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进行调查走访并实地察看现场,及时启动了第一次强制执行行动,因行动遭到佳安茗苑小区及门面业主的强烈阻拦,考虑到社会维稳等因素,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申请方财富小区业委会因对该案执行工作进展情况不满,多次组织业主到市、区两级有关部门信访,被执行方开发的小区部分业主因自身利益受损也不断给法院施压,想方设法妨碍执行。

  为了两小区的安全稳定,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区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法院、政府、社区、街道办事处领导进行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对策。派人到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等部门咨询,听取意见,调取相关资料,对小区业主的诉求,耐心释法明理。为了选择最佳修复方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武夷带领分管副院长余胜、执行局相关同志先后多次到围墙现场,进行现场勘察,丈量尺寸,与佳安公司多次协商,并主动征求株洲市财富小区业主的意见。株洲市财富小区的业主代表为法院的执着所打动,主动提出放弃向西北方延伸至13.7米处的围墙修复,并同意在铁艺围墙中开放一个四米宽的消防通道。

  为保证恢复围墙强制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贺院长带领执行局的同志反复研究行动预案,就执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力量安排、主要协助参与执行单位衔接、车辆安排、后勤保障、宣传报道、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置方法都做出了认真布置,精心安排。为不留死角,贺院长带领有关人员两次到现场踩点,强制执行现场贺院长身体力行,来回穿梭,统一调度和指挥,及时发现处置两次不安全因素。在领导的指挥调度下,在全院干警的辛勤努力和政府有关部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大力协助下,大家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这起历时近3年,引起市、区多部门重视的纠纷终于得到成功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申请方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