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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促进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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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东 田鑫 袁宇刚  发布时间:2015-10-12 10:50:29 打印 字号: | |
  9月30日,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依法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对市玉龙西路项目建设所涉明照乡道岭村的一处房屋实施司法征收。

  市玉龙西路项目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点工程,项目启动以来,大部分拆迁户主动配合签订补偿协议并搬家腾地,但仍有极少数户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不搬家腾地,彭某便是其中之一。为了使项目建设尽早完工惠及民生,市国土资源局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通过组织听证、实地调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对彭某的补偿安置依法合理,且补偿款已足额存入彭某的银行账户,遂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及时向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彭某仍不履行腾地义务,该院遂依法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在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后,于9月30日上午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对彭某户房屋实施了腾空拆除。

  这次强制执行行动有效推动了玉龙西路项目建设进展,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司法强制征收力度,依法维护大多数搬迁户的利益,促进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