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是法院内部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担负着监督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违纪违法,并对违纪违法人员依照党内、纪检监察规章制度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保证法官清正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及司法权威的重要职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性质更显特殊,责任更为重大。今年以来,荷塘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为具体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提升队伍形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营造清正廉洁、勤俭节约、正气阳光的司法环境,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下了良好基础。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荷塘区法院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建立,机构设立、对工作人员和办案人员行为的监督,处理结果的落实等各个环节负全面的、直接的、首要的责任。党组书记、院长贺武夷提出:领导干部的自净自廉是底线要求,党组成员不但要严守底线,更要常抓不懈,加强自学自查自纠,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不断进步。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院长做到了亲自抓,具体抓,抓监管、抓协调、抓督办、抓落实。党组成员对自己分管的部门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担责。严防死守,落实责任。
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典型示范
加强和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工作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只有不断强化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制度的认识,让干警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路不能走,才能充分调动干警配合并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荷塘区法院通过组织学习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先进事迹,发挥获省高院表彰的本院办案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审判工作全面开展,2015年上半年法官人均结案61.2件,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六,其中8名法官办案数量居全省领先并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在开展正面引领的同时通过剖析违纪案例、观看《规划错了的人生》等警示教育片,使干警深层次的权衡利害得失,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抑恶扬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加强体制建设,完善监察网络
荷塘区法院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完善监督规范,逐步使纪检监察工作进入制度管理、规范运行、适时调控、定期检查的良性工作状态,违法违纪现象查处已步入规范性轨道,监督的合法性、针对性与准确性明显增强。既明确法院内部立案审查、审管办对案件评查、政工部门对人事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违法行为监督、党组会议对全局统筹兼顾之间的合理分工,又建立了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区人大、区纪委和上级法院等外部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形成了细致缜密,并行之有效的监察网络。
严格自身管理、增强队伍力量
今年以来荷塘区法院党组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监察制度,严格管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禁令工作中带头示范,做出表率。同时将本院各业务庭业务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警选拔到纪检监督员岗位上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其精通审判业务、熟悉审判流程、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积极调查研究,开展常态查控
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敞开受理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采取明察暗访或针对性的专项行动,深入调查当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手段,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与严厉查处相结合的查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教育警示、化解矛盾、纠错整改、预防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荷塘区法院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施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投资10余万元开通了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有5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系统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交流、表达诉求,减少了当事人的信访成本。
事前主动预防,事后积极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从对法院负责、爱护干警的角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事前监督职能以及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的渗透,从案件受理阶段即实行廉政监督卡跟踪制度,把审判纪律及投诉途径告知当事人,将事前预防作为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旁听庭审、翻阅案卷、主动回访、接受外部监督意见或建议等方式,拓展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收集范围,发现"滥用公款"、"公物私用"、"吃拿卡要"、与当事人及律师不符合规定的接触等现象提前介入,主动处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对违纪行为的预防干预功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工作不出纰漏,干部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