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先让你代为还钱给亲友,后来一起“发现”不义之财,还说要与你平分,这一连串巧合其实都是诱饵。记者前日从荷塘区法院获悉,杜某伙同3人精心设局诈骗,近日被该院做出一审判决。令人唏嘘的是,杜某在犯案前两个月,还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宣判。
缓刑后专程来株洲实施诈骗
杜某今年52岁,住在娄底市新化县。2013年6月18日,他因犯诈骗罪被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8月19日,杜某被判缓刑2个月后,他伙同阳某、余某与余某某(3人均已判刑),开车来到我市荷塘区向阳广场,在某银行门口寻找诈骗目标。
作为诈骗主犯,杜某编好“剧本”,为4人分配好“角色”,就等受害者掉进陷阱。当天下午1点多,受害者张先生从该银行存钱出来,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并被骗去存折内的1万元。
今年8月18日,荷塘区法院一审判决杜某犯诈骗罪,且缓刑期间犯下新罪,应撤销缓刑且数罪并罚。最终,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骗局还原:他们的骗局你能否识破?
按照“剧本”,阳某假装认识张先生的儿子,拦住他说,自己欠了他儿子的钱,希望张先生转交还款。张先生信以为真,跟阳某上了余某某的车收钱。
上车后,更“巧”的事情发生:阳某在车后座“发现”一个钱包。阳某叫张先生不要声张,到时两人一起分钱。
车开没多久,杜某上车假装寻找“丢失”的钱包,并怀疑是乘车的人拿了。张先生为证清白,把刚在银行存了1万元的存折,以及身上的700元给了杜某。杜某偷偷把财物交给副驾驶座上的余某,余某提前下车,坐出租车到了红旗广场某支行。
在车上,杜某说要到银行证实张先生存折里的存款,看是否与他“丢失”钱包里的数目一致,而张先生又把存折密码告诉了他。杜某悄悄电话告知余某,余某遂将张先生存折内的1万元取走。
钱到手后,杜某等人在荷塘区岭秀天下把张先生骗下车,接到余某后,他们迅速逃离了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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