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驾驶无牌汽车行驶,遇到交警人员还动手打人……近日,这名男子被荷塘区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5年4月27日上午11时左右,王某驾驶一辆无牌机动车在荷塘区钻石路口违章行车时被执勤交警李某等人查获。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又发现王某车内有匕首、武警衣服及头盔,随即将王某带到执勤岗亭进行盘查,然而王某突然举拳挥至李某右脸上并推至岗亭角落,将李某撞伤。
经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研究所鉴定,李某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案发后,王某的家属已赔偿李某医药费7000元,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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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n.qq.com/a/20150904/005275.htm
http://czt.xxcb.cn/html/2015-09/04/content_28623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