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司法·案例》第10期要目,荷塘法院青年法官童建荣撰写的《盖然性原则在事实真伪不明案件中的运用》被收录其中。
《人民司法》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1957年1月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任院长董必武同志倡议创办并题写刊名,50多年栉风沐雨,已成为法学研究类刊物中特色鲜明的一本大型专业刊物,其中下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o案例》,旨在为法官搭建一个研究与借鉴的平台,为法律人提供一个信息与实证的载体,为百姓提供一个知法、守法的指南。所收录案例堪称经典,对广大执法、司法人员及法学研究教学人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童建荣撰写的案例结合该院审结的一起生命权案,从裁判理由、案例注解等方面分析了民事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已完成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后,待证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时案件事实如何认定等问题,对类似问题的认定具有借鉴意义,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入选为5篇案例研究之一。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例编写工作,将案例的研究和撰写作为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相继在调研论文、案例撰写、案件流程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营造了一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钻研的浓厚学习氛围,法官的业务技能有了进一步增强,全院的审判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