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审判人员3名
二、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备公务员身份;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A证);并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
(四)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
(五)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除本单位同意之外);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原则及程序
(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调公告在荷塘区法院网公布。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2、报名地点:荷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咨询电话:0731-22511008;联系人:王艳唐一舒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名和委托报名。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公章)、司法考试A证、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法官任命证书的原件;③《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登录荷塘区法院网公示公告栏下载:http://ht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一式两份;④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
4、资格审查。
由荷塘区委组织部、荷塘区法院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选调计划与报名合格人员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5、笔试
笔试范围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
6、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7、体检
根据笔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各占百分之五十)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考选资格。
8、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入围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中如有被否定人选,再按考试成绩得分高低,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9、公示
对拟选人员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调入
考察结束,公示期满以后,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办理调入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一)选调工作由中共荷塘区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人民法院全程参与。
(二)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行政职级自行解除。
(二)选调人员原则上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资料不予退回,我院将依法保护报名者个人信息。
(三)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9日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3/04/26/9E5FFA6262B255EE196450451A6B592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