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可能会“官帽”不保。4月3日下午,荷塘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规定提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可以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责。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武夷指出,“两项规定”一个从外部建立了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一个从内部架起了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两者在内容上配套衔接,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画出了一条“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求各庭室接下来还要继续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两项规定”,确保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贺武夷还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切实将“两个规定”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促考核,并突出“追责”,凡是违反“两个规定”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守住司法公正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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