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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精神病人好转出院 法院解除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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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文洁 通讯员 喻志强 唐玲  发布时间:2015-04-01 10:00:51 打印 字号: | |
  患精神分裂症的陈某突发幻觉,持刀追杀路人,接警民警出现后,他还持刀抗拒,致一路人、两民警受伤。3月24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因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法院决定对陈某进行强制医疗。

  去年3月12日,从荷塘区上月塘路某水果店门前路过的阿凌突然感到背部一阵剧痛,往后一摸,发觉背部被什么东西划伤流血了。回头一看,一男子正持刀向他比划着。

  持刀男子就是陈某。当时,患精神分裂症的他突发幻觉,认为有人要加害于他,于是持水果刀追杀过往路人。

  被无故刺伤的阿凌立马报了警。3位民警赶到后,陈某仍未停止追杀路人,在抓捕他的过程中,2位民警受伤。

  陈某被抓获后,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这意味着,陈某刺伤路人、妨碍公务的“罪行”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随着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施行,精神病人犯罪后多了一个新的可能去向:强制医疗。陈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去年7月,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进入市三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医院8个月的治疗,陈某的病情有所好转,情感反映协调,无自伤、自杀及伤人等冲动行为。经医院诊断,陈某亲属申请,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陈某解除强制医疗。

  来源:株洲日报2015年03月30日A3版

  链接

  http://zzrb.zhuzhouwang.com/html/2015-03/30/content_42301.htm?div=-1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