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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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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23 16:42:07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8名、司法警察2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男性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从优;

  4、熟悉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二)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男性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5、具有驾驶执照。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4月6日止;

  2、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政工室(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南路208号法院办公楼506室)

  3、电话咨询:0731-22511008、联系人:王艳、唐一舒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驾驶证(司法警察)、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荷塘区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登录荷塘法院网公示公告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ht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予以确认测试资格。

  三、测试、考察与体检

  1、测试

  主要测试参加招聘人员的计算机中文录入、编辑,法律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思维能力等,测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走访座谈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体检

  考察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我院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区有关部门实施监督。

附件:报名表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5/03/23/40E0DFFB0B4FF83928F11339FAE377C4.doc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15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