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一场执行兑现大会在荷塘区人民法院举行,数十名酒店员工领到迟来1年的工资。
2013年12月,荷塘区原新蓉园酒店老板陈某拖欠70余名员工数十万元工资跑路,被抓后于今年10月被荷塘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入狱后,欠薪仍需支付。为了追回这笔欠薪,法官与此案相关人斗智斗勇的故事情节跌宕。
由于陈某跑路后,原新蓉园酒店的资产被酒店房东周某掌握等原因,经做工作,对于陈某所欠下的45万元,房东周某答应支付。
然而,到10月15日止,周某仅支付了18万元至法院。10月16日,陈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入狱。
10月24日,法院提审陈某,做了执行笔录,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周某均以筹款不到为由,予以推脱。
11月4日,周某向法院出具了《担保书》,表示剩余的27万元将在11月30日前付清,并以名下的宝马车一台提供担保。
11月27日,周某向信用联社贷款50万元,但仅向法院支付了10万元。法院遂于12月1日查封了周某提供担保的宝马车。见状,周某于当日支付了10万元,但仍有余款7万元未支付。
12月1日,法院冻结了周某在某信用联社的存款20万元,周某这才于第二天付清了余款7万元。
至此,45万元终于全部付至法院账户,只待支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员工。目前,还有20余名被欠薪员工因联系不上,未能前来领取工资,请立马与荷塘区法院执行局0731-22511038联系。
来源:株洲日报 2014年12月23日 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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