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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板带家人躲债,员工讨要工资》后续
《长株潭报》、市电视台公共民生频道第一现场、株洲交通频道:法院帮你们把工资要回来了,快来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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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平 通讯员 喻志强 文勇  发布时间:2014-12-22 11:01:47 打印 字号: | |
  昨日下午,荷塘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涉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大会,荷塘区原新蓉园酒店70余名员工被拖欠的数十万元工资被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到位,但直到昨天,仍有22名讨薪员工与法院“失联”。荷塘区人民法院为此发布了通告,希望这22人得知情况后,带着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来该院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

  取走30万后,老板玩失踪

  昨日兑现大会上,有领到工资的员工称,盼这一刻有370天了。

  2013年12月4日起,员工们发现,老板陈某及其妻子申某的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详见本报2014年9月25日A12版报道)。

  本报记者了解到,陈某逃匿前经营的新蓉园酒店位于荷塘区东湖大厦,酒店法人代表是申某,陈某是酒店的实际经营管理者和财务管理者。聘请了罗风华、贺重阳等82名员工。

  2013年12月1日,陈某与王某签订《新蓉园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伙经营,申某出资110余万元,王某出资79万余元。2013年12月2日,王某通过银行转账汇入申某账户65万元。3日,陈某在株洲付款7.5万元买了一辆皮卡车,4日陈某取款30余万元,当晚带上父母前往怀化,在怀化与申某及儿子会合后驾车前往贵州贵阳、凯里,同时陈某与申某手机关机,切断与员工们的联系。

  部分员工未讨薪,法院通通帮追回

  2013年12月5日,新蓉园酒店员工向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于2013年12月8日向新蓉园酒店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今年3月21日,陈某被贵州省凯里市公安局抓获并移交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原来在2014年2月5日,陈某在凯里租下一个门面用于经营饭店。

  荷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拖欠的员工有厨师、服务员,还有帮工人员等,一共有79人。”据荷塘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胜介绍,这79名员工中有66人申请了劳动仲裁,还有13名是未参与讨薪且没有申请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时一并把他们纳入了进来,并将欠薪一起追回来了。

  余胜介绍,最后一笔款项是12月18日到位的,目前79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均得到了实现,所以召开了此次涉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大会。

  据了解,被拖欠的工资可以领取了,但是有22人联系不上,无法向他们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名单

  22人“失联”,3万余元等人领

  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血汗钱被追回来了,但昨天荷塘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兑现大会上有22人缺席,其中不少来自其它城市,甚至外省,22人共有工资3万余元。

  据了解,这22人为:杨丹丹(株洲县)、朱霜(醴陵)、蒋晓平(湘潭县)、刘希民(邵阳县)、瞿运龙(湖南辰溪县)、马文(湘潭县)、赵茜(株洲县)、吴盖好(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唐发玲(重庆梁平县)、彭桂香(邵阳市)、晏旌旗(株洲县)、李见新(衡南县)、马谭林(株洲县)、刘谓明(涟源市)、尹桂娇(湖北汉川市)、唐青伟(株洲县)、文珍秀(邵阳县)、唐金桥(株洲县)、冯珍英(湖南沅江市)、李林辉(湖南新宁县)、张娟(不详)、刘金花(不详)。

  以上人员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到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还可以拨打0731-22511038与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

  □插曲

  酒店剩余物资折价45万元兑付工资

  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荷塘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胜介绍,该案有个特殊性,被仲裁以后,被执行对象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店子已经垮了,酒店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酒店内剩余的物资也被房东占有。

  酒店剩余的物资经核实价值有近50万元,面对这个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就与房东做工作,最后房东表示理解和支持,以折价的方式,拿出45万元来兑付被拖欠的工资。

来源:长株潭报 2014年12月20日 A05版    市电视台公共民生频道第一现场 2014年12月20日

链接

http://czt.xxcb.cn/html/2014-12/20/content_2822085.htm

http://www.zzbtv.com/tv/2014-12/21/cms92646article.shtml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