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依法运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将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一处房屋拆除。为省、市重点项目株洲职教城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株洲职教城是株洲市十大基础工程项目和全市四个"百亿"工程之一。学林路连接云龙大道和迎宾大道,贯穿职教城,是职教城和云龙示范区重要的交通干道,学林路项目建设开展以来,大部分拆迁户主动配合签订补偿协议并搬家腾地,但仍有极少数人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不搬家腾地,文某便是其中之一。为此,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向该院申请对其依法强制执行搬家腾地。该院受理此案后通过组织听证、实地调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对文某的补偿安置准确到位,且补偿款已存入文某的银行账户,遂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书,并向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文某仍不履行腾地义务,经报请市中院批准,该院启动对文某的房屋进行司法强拆的程序。2014年10月14日9时许,在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一切工作准备就绪,随着现场总指挥贺武夷院长的一声令下,施工单位进场对该户房屋实施了拆除。
整个执行过程,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检察人员、媒体记者到场监督,执行人员果断处置,尤其是该院法警面对被拆迁人持刀威胁,临危不惧夺刀扣人,确保了整个拆除工作紧张有序进行。执行中,法官对该房屋的全部财产一一登记在册并贴上标签,悉数搬运到周转房内并让文某确认签字。中午1点钟该院将被执行人文某及其家属的拆除后维稳工作顺利移交给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至此,该院今年首起司法强拆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