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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反映民间借贷纠纷中涉诉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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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武夷  发布时间:2014-10-20 14:13:48 打印 字号: | |
  该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涉诉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激增,经调研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案件数激增,标的额大。2013年8月以来,该院共受理该类案件36件,其中2013年11件,2014年25件,总标的1929.74万元。标的20万元以上的案件18件,占总受案数的50%。而2013年8月之前该类案件数一直为零。

  二是系列案件多。受理的36件案件仅涉及两个原告,其中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公司起诉案件32件,标的802.74万元,涉及被告57个;株洲县惠通小额贷款公司起诉案件4件,标的1107万元,涉及被告6个,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增大,已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三是被告以自然人为主。审理的36件案件共涉及63个被告,其中58个为自然人,占比92.1%。自然人相比法人更易受经济环境的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弱。

  四是被告缺席多。审理的36件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经合法传唤拒不应诉的有11件,达到30.6%,从一开始就为日后执行难埋下隐患。

  五是执行到位率低。受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等困难影响,一些当事人进入诉讼前即已处于负资产状态,进入执行后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还没有1件案件执结。

  六是存在高利贷现象。在已审结的30件该类案件中,发现3件案件中存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息超过法定利率水平,个别贷款催收中还存在暴力行为。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资金出路不畅。随着云龙示范区纳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建设示范区带来的开发热潮,当地居民因为土地征收补偿积累了丰厚资金,缺少投资知识和门路的征收户们纷纷将手中闲钱投向简单快捷的民间借贷领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二是融资渠道狭窄。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门槛高,手续繁杂,许多"潜规则"致使借款人的借贷支出相当于民间借贷的成本,很多个体工商户或中小企业投资者为急需资金,便把目光转向手续相对简单、放贷速度快的小额贷款公司。

  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水平低。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拨备制度没有建立等问题。且聘用的员工多数没有银行从业经验,缺乏从事金融业务的知识和技能,风险控制能力差。

  四是利益驱动。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人员为追求高利润,不顾风险,不对客户进行仔细审查及盲目放贷,背离"分散、小额"的原则,导致资金风险增加。

  五是经济环境影响。受今年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大多数个体从业者和中小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资金紧张,难以依约归还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使得此类诉讼急剧增加。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