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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审理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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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唐玲  发布时间:2014-09-24 18:47:38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旁听群众
  9月24日上午,荷塘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荷塘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一案,对酒店老板陈某拖欠68名员工工资50余万元的案件进行审理,该院同时对庭审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案件将择日宣判。

  公诉方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诉称,被告人陈某从2009年开始在荷塘区经营酒店,2012年底进一步扩大经营后,王某加入与其合伙,2013年12月2日陈某在收到王某打入的合伙款后,在数十名员工工资未发的情况下,取出30多万元现金携带家人悄悄前往贵阳、凯里,之后选择在凯里租下一个门面继续经营饭店,切断与原酒店员工的联系。和老板失去联系的酒店员工胡某等88人向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于2013年12月8日向酒店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后也作出裁决酒店拖欠员工工资为563772元人民币。据此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由于涉及欠薪员工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