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湖南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特派专员,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原副主任蒋和平带队的省委政法委涉侨案件督查组一行到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就建立健全涉侨案件有关工作机制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株洲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招生,市侨联主席封向东,荷塘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鹏等市区领导陪同。
督查组参观了立案大厅、导诉服务中心,看望了正在忙碌的干警,并与前来立案的群众亲切交谈,随后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武夷关于涉侨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该院涉侨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贺院长在汇报中指出,近年来该院深刻领会省委政法委《关于我省各级政法机关与同级侨联组织建立健全涉侨案件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侨务工作大局,强化涉侨案件审理,加大司法维权力度,建立健全涉侨案件工作机制,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涉侨案件虽然总量不大,但政治意义重大,社会影响广泛。对于涉侨案件,该院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断完善涉侨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诉调对接工作贯穿涉侨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全过程,努力使每一起涉侨案件矛盾纠纷都得到妥善化解,同时高度重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地位作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专员导诉立案机制。考虑到涉侨案件的特殊性,在立案大厅导诉台专门设立"涉侨人员接待处",立案庭专门设涉侨案件导诉员,工作日全天候值班导诉。同时细化立案审查项目,在各类案件立案时,根据区侨联提供的我区侨界群众名册,增加审查案件当事人有无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港澳籍、港澳属或侨资企业等身份,并注明在备注栏。涉侨案件立案导诉、立案审查为来访群众联系承办法官,咨询法律事项提供了方便,有效地为涉侨纠纷案件的调处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涉侨案件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管副院长为牵头领导,立案庭庭长为联络员的工作小组,建立涉侨工作中心,负责涉侨案件的情况收集汇总,案件协调汇报等工作;主动与区政法委、侨联建立联系,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联络员及时与区侨联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遇重大案件及时向政法委、侨联进行通报,建立涉侨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区侨联干部参与案件的协调处理,听取其对案件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涉侨案件公正公开审判。健全涉侨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协调机制,切实为特困侨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广大归侨侨眷和侨企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三是制定审理涉侨民事案件工作规则,以制度规范涉侨案件审判工作。
公正司法,强化监督,大力加强涉侨案件审判工作
在涉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涉侨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一是加强立案工作。对涉侨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按法律程序,争取短时间、低成本解决纷争,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加强审判工作。在案件审判中,配备专门审判力量,注重审判质量,加快审判进度,让当事人及时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依法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诉讼调解和信访工作。对涉侨案件,该院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四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始终把涉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突出全案回访监督作用,针对涉侨案件的特殊性,采取当面回访与单独回访的方式,确保涉侨案件的审判公正与司法廉洁。去年,为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报请区人大增加任命了致公党荷塘工委主任、区科协主席、华侨林玉清作为人民陪审员,专门参审涉侨案件,扩大涉侨案件的公开度,强化陪审监督作用,以达到方便沟通,方便监督,切实依法维护侨界群众的合法利益。通过自我监督,外部社会监督,该院涉侨案件的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凝聚合力,注重效果,努力化解涉侨矛盾纠纷
该院受理的涉侨案件,均根据要求及时向侨联进行通报,并加强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处理。对涉侨案件的审理,安排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作为主审法官,要求做到"两个注重":即注重正确适用法律,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凝聚侨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在办理案件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保证质量作为涉侨案件审理时必须追求的价值取向。以把好证据关作为重点,注重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在依法的前提下合理倾斜,充分保护。在案件审理中,该院还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避免形成涉侨信访案件,避免涉侨案件群体性事件发生,防止在国际国内产生负面影响。
全力支持,加强服务,努力提高侨界群众、企业的法律意识
在加强涉侨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延伸服务,会同政法委、侨联走访侨界群众、侨界企业,了解情况,当好侨界群众之友。一是身入群众,带着感情接"地气"。要当好侨界群众之友,就要与侨界群众、企业多沟通多联系、俯下身子,虚心向侨界群众学习。二是深入群众,力所能及去解"民气"。了解好侨界群众、企业所思所盼这个最大的"民气",恪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深入侨界群众中,去倾听他们的呼声,感受他们的冷暖,在能力范围内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三是心入群众,千方百计去谋"福气"。通过开展侨界大走访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依法妥善处理企业、群众遇到的相关问题,千方百计为他们谋"福祉",不断增强侨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预防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侨界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督查组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该院涉侨工作,认为该院涉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到位、案件审理履职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涉侨案件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要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涉侨案件办理的联系通报制度。法院对口的联络机构和联络员要保持与同级侨联组织的常联络,及时通报涉侨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要听取侨联组织对案件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共同做好涉案侨界群众的引导沟通工作。三要确保涉侨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努力实现涉侨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