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荷塘区三名女士在大白天被人当街抢走了金耳环。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犯罪嫌疑人麻某以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1月27日下午2点左右,麻某在荷塘区华湘巷子内抢夺了女子胡某一对金耳环,后经鉴定,该对耳环价值1232元。2月16日、22日,麻某又在荷塘区分别抢得金耳环一只和一对,共价值1968元。
2月26日。麻某被刑事拘留。经查,麻某来自湘西,现年28岁,无业。曾两次因犯抢夺罪被判刑,最近一次刑满释放是在今年1月13日。
链接:
http://czt.xxcb.cn/html/2014-07/30/content_27964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