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廉政建设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7-23 15:12:40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印发〈"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4]1号)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院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最高法院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院大力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使全院党员干警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切实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努力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

  二、教育内容

  组织全院党员干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皙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湖南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各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适当增加学习教育内容。

  三、活动安排

  "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期间,具体安排以下活动:

  1、领导宣讲党纪条规党课。7月份,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武夷同志给全体干警讲一堂党纪条规专题廉政党课。

  2、深入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院纪检要在今年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规划错了的人生》(顾湘陵贪腐案)、《没有关进笼子的权力》(省交通运输厅系列腐败案)等警示教育片,及时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活动。同时,我院要深刻吸取办理以房抵债虚假诉讼案件的教训,围绕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根据省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以"严守党纪、廉洁从政"为主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市中院的月底大课堂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讨论,筑牢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

  4、建立廉政文化网络平台,丰富教育活动载体。本院将在荷塘法院网上及时发布廉政建设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

  5、深化对法院干警的党纪条规教育。及时组织新进法院工作人员和晋职晋级法院干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培训,重点学习党纪条规和人民法院相关廉政制度并进行考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座谈交流心得体会。

  6、认真组织和落实上级法院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其他各项教育工作任务。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院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牵头负责,政工、办公室、审管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各项工作,将党纪条规教育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融入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把党纪条规作为学习提高阶段的学习内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对我院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宣传"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为教育年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3、强化督促检查。院纪检监察室将认真履责,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和纪委对我院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情况的检查,期间,院纪检组、政工室也会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促进"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