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强制执行了一起在当地炒得沸沸扬扬的赡养纠纷案件。当年过九旬的申请执行人凌娭毑的二儿子郭某在执行法官的训诫声和围观群众的指责声中,把老娘从法院的警车中背起接回自己家中,现场群众拍手称赞。
凌娭毑有三个儿子和五个女儿。自老伴去世后,八个子女之间因家庭琐事相互猜忌,推诿责任,导致九旬老娘无人照顾,一人蜗居废弃偏房独立生活,因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拿起法律武器状告八个子女不养老娘,在法院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判决三个儿子每月给付赡养费并轮流提供住房承担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义务,五个女儿适度分担部分生活费。法院判决后,八个子女互相推诿,既不带头接老娘回家居住,也不给付赡养费。三个儿子家里经济条件都不错,九旬老娘来到法院心寒的诉说自己的苦衷,迫于无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案属家庭内部矛盾,承办法官先后十多次组织子女来法院或深入他们家中调解,释法明理、交心换心,但八个子女仍不为所动。
而凌娭毑的生活和归宿问题却时时牵挂着法院领导和执行法官们的心,该院贺院长、分管余副院长多次过问案情,并亲自参与调解,为了让九旬老人得到一个好的归宿,安享晚年生活,不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受到玷污,2014年春节前夕的一个晚上,该院执行局的全体人员在余副院长的带领下,分三路将老人的三个儿子传至法院问话,要求他们接老人回家过年,并按照从大儿子到小儿子每四个月轮流的次序接回家中赡养,否则进行司法拘留。迫于法律威慑,三个儿子终于同意马上将老娘接回家赡养,然而在2014年5月中旬,大儿子即将履行完首期4个月轮流照顾义务,通知老二来接老娘时,老二根本不予理睬,老大见老二没有接老人,便把老人送到了法院。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