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上九点多,望着外面略带深沉的夜空,荷塘法院执行局局长等4名法官终于舒了口气,略带疲惫的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经过一整天的奔波、协调,在乡、村、组多方协助下,重伤小伙唐某终于拿到了剩下的4万元伤残赔偿款,又一起涉民生案件高效执结。
2008年10月17日,是时年16岁的小唐不愿回顾的日子,这天下午在株洲某工业学校就读的小唐因琐事与同学王某发生争执被捅成重伤,人生轨迹从此发生改变。此后王某被以故意伤害罪诉至法院,小唐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王某自愿赔偿13万元,并于调解书生效时支付了10万元,但余下的3万元未在调解书约定的2012年4月30日前支付。小唐和其父亲多次讨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看到一个家庭因为这次变故陷入困境,承办法官急在心里,多方打听并走村串户找寻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父亲下落,可每次面对的都是紧闭的门户。眼看到了清明假期,局长分析王某一家可能回家祭祖,带领承办法官等3人于4月8日凌晨5点多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经过近3小时颠簸到达目的地攸县坪阳庙乡坪陇村双塘组后,发现被执行人仍不在家,法官们紧急赶到坪阳庙乡政府请求协助,乡政府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并联系被执行人所在村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起寻找被执行人,只到下午一点多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通过法官和乡、村、组工作人员的多方努力和法官们细致入微、情法交融的耐心讲解,王某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克服欠债十多万、小孩上学的困难,向亲戚朋友多方筹集,终于在晚上九点多凑齐了四万多元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交到了小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