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各庭、室、队加强《廉政准则》学习,由专人进行日常督促管理,确保干警完成学习任务,从中受到廉政、警示教育;同时,院政工科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日常考核,做到常讲常教育,并定期对廉政准则的学习组织检查。
二是加强廉政谈话经常化。院纪检进一步健全廉政谈话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听取干警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强化干警服务意识,督促干警严格履行廉政责任承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禁令。
三是加强纪检监督动态化。以签订廉政承诺书为契机,进一步扩大范围,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干警个人述廉报告,干部廉政谈话记录、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开展动态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干警执法过程的监督,对各审判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挤压违法违规的时间和空间;此外,进一步落实八小时外不定期明察暗访制度,防止干警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加强自查自纠长效化。在日常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以及省、市法院对法官"五个严禁"和《法官法》中法官的十三个不得为的双重纪律要求,定期开展队伍形势分析和重点岗位干警述廉活动,对照检查"禁令"的遵守情况,把贯彻落实纳入日常管理监督,把自查自纠活动长效化,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