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荷塘法院利用周末强制执结一起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
家住荷塘区明照乡太平桥村的陈某和汤某某本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女汤某,汤家在汤某成年后将刘某招为上门女婿。一家四口日子正过得红火之际,陈某和汤某某却因琐事分道扬镳,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母亲,未对共同承包的几亩田地进行分配,一直由汤某某耕种。
近几年,随着政府的开发建设,汤某某一家原先承包的田地被征用,受委托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的村委会将这笔原属家庭共有的款项打入了户主汤某某的账户。之后得知消息的陈某等3人要求汤某某返还属于各自的份额并请村委会出面协调,但村委会经开会后依照当地出嫁女不享受财产分配的习俗做出了不同意陈某等3人分得该笔补偿款的决议。经多次讨要无果后,陈某等3人将汤某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汤某某应当分给3位原告相应的份额。但判决生效后汤某某迟迟不愿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并找汤某某面谈,但无论怎么做工作,汤某某总以出嫁女不分财产的农村习俗和村委会的决议搪塞,认为女儿女婿既然已经跟前妻走了,就不是自己家人了,更没权利与自己分财产,态度极其强硬。
针对这种法律规定与乡土习俗冲突的情形和拖延履行法定义务三年多的老赖行为,该院决定采用法定强制手段进行惩戒、教育,安排法官利用周末突袭汤某某的住所,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汤某某赶紧联系亲属凑钱,当天就还款事项与陈某等3人达成协议并提供担保,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考虑到汤某某已经认识到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并提供担保,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他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