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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盗挖园林公司树木 男子被判管制罚金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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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3-09-01 18:54:27 打印 字号: | |
  初中文化的龙头铺人唐某不想着认真工作赚钱,却瞄上了附近园林公司种植的丹桂,在趁夜色挖走两棵丹桂后,自己也走上了被告人席。庭审中,唐某说的最多的就是:"我不懂法,以为这样不会犯罪。"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告人不会因为不懂法而不被追究。近日,荷塘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唐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11月13日20时许,被告人唐某窜至湖南某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龙头铺基地,用锄头盗挖了两颗丹桂,然后联系他人用吊车将两颗丹桂运走,种植在自己租的田地里。经物价鉴定,被盗的两颗丹桂价值1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盗的两颗丹桂被追回并退还了被害人。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