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执行人大决议,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轨道,荷塘区法院连续5年开展听审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共300余人次全程参与了33起典型案件的旁听,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连续3年邀请人大代表座谈,评议全年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每年坚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观该院,提出建议。
一是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凡是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举措,都通过信息、简报、文件等形式及时向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坚持在人大会召开前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认真起草法院工作报告;在人大会召开期间,虚心旁听审议,认真做好记录;在会后结合决议、意见和建议,研究具体措施,狠抓落实。该院工作报告连续5年获全票通过。
二是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联络方式。通过走访征求人大代表对该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走出去"。近3年来,该院共征求意见和建议100余条。积极开展代表听审评议、座谈会以及听证会等活动,将代表"请进来"。制定了《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的范围、方式、联络部门等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坚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做到办理时间上优先、办理人员上优秀、办理结果上优秀"三优"。对工作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后纳入法院工作决策之中;对具体案件的建议、批评或意见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年来,共收到人大交办代表建议16件,其中建设性建议6条,涉及个案10条,全部办结。
四是坚持创新联络工作方法。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拓宽联络途径,完善联络方式,逐步完善内外网络系统,向人大代表公开该院电子信箱,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接受监督的做法,增强监督的有效性。3年来,共收到人大代表来信和电子邮件13件、来电36人次,并全部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