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江苏省海安县的周女士因输血感染病毒性丙肝,然而周女士对此却毫不知情。直到16年后的2012年,她的病情才得到确诊。事隔这么多年,周女士的权利能够得到维护,获得应有的赔偿吗?法官面对如此专业的医疗纠纷又该如何下手呢?
1996年6月,周女士因患子宫肌瘤到海安县某镇卫生院进行手术,术中接受输血治疗。出院后,周女士一直感到身体不适,经常鼻腔出血。她只当是小毛病,没有放在心上。直到2012年8月,周女士到县人民医院体检,却被告知其患有病毒性丙型肝炎。周女士联想到16年前那次手术,认为患病与手术中输血存在因果关系,遂起诉该医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1万余元,并承担后续治疗费。
海安县人民法院法官陈广平接手了这起案件。经过走访调查,陈法官很快发现这起案件很棘手:因案发时间长,当年住院档案资料超过保留期限后早已被丢弃,周女士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因果关系;同时,依据当时的医疗规范,医院对病人采取输血措施时,无需检测丙肝项目,因此,即使医院的输血行为导致了周女士的丙肝感染,也不能证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审理此案的难度很大,然而,面对多年来饱受疾病折磨、情绪激动的周女士,陈法官还是决定不轻易放弃此案。
经过多方调查,陈广平最终查明,当年给周女士提供血液者是冯某。同时有群众反映,东台某医院曾将冯某提供的血液输给产妇许某,许某接受输血后亦患上丙肝。陈广平听说情况后,立即赶往东台,该医院积极配合,提供了证据。相关证据表明,东台这家医院曾因医疗纠纷采集冯某血液样本,送往江苏省军区总医院检测,结果为丙肝抗体阳性。陈广平钻研相关医学知识,并向有关专家请教后获悉,丙肝主要通过输血渠道感染。由此,周女士患病与手术输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盖然性迅速上升。
考虑到案件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仅靠法院单方力量难以说服当事人。在向法院领导汇报情况后,2013年2月16日,陈广平立即启动调解联动机制,邀请医务学专家参与案件调解。在调解现场,医务学专家客观解释了周女士患病与手术输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概率。同时说明,根据我国当时的医疗水平,医疗风险难以避免,医院不存在明显过错。专家的介入使调解迅速取得突破,医患双方认可了专家的论证。
调解历经六个小时之久,经过专家耐心解释和陈广平法官反复做工作,医患双方的意见逐渐趋向统一,达成医院一次性补偿周女士112000元的调解协议。当日,医院全额履行到位。
在谈到该案顺利解决的经验时,陈广平深有感触地说:“是调解联动机制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据了解,2012年以来,海安法院调解中心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邀请专家参与专业性较强案件的调解,仅医疗纠纷就化解18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