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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放任病死母猪肉流入市场保险公司理赔查勘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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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建国  发布时间:2013-02-28 23:22:41 打印 字号: | |
  江西某保险公司理赔查勘员张峰放任养猪户违规获取保险赔偿金并销售病死猪肉获利。2月26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张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2012年10月,被告人张峰在某保险公司从事能繁母猪保险理赔现场查勘工作中,收受养猪户贿赂800元和多次接受养猪户宴请,不按规定通知畜牧兽医部门派防疫人员到现场协助查勘,不核实母猪的投保情况,放任养猪户在母猪死亡后临时补挂耳标,致使一些非参保的死亡母猪获得理赔款136万元;同时,被告人张峰不积极协助防疫人员监督养猪户对死亡母猪做无害化处理,放任养猪户销售病死母猪获利,造成大量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致使公共食品卫生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峰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在从事新干县能繁母猪保险事故理赔监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收受养猪户贿赂、接受养猪户宴请,放任养猪户违规获取能繁母猪保险理赔款136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同时还造成大量病死猪肉流入食品流通市场,致使公共食品卫生存在安全隐患。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张峰能主动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