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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大年初七为民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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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3-02-17 00:01:55 打印 字号: | |
  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七,正是上班的第一天,荷塘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内就已响起了庄严的法槌声。

  推门进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正在开庭,被告正在答辩:"我认为该套房产属于被告婚前财产,而不是婚后取得的,不应进行分割……"

  中午11点40分,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感谢法院考虑到我们的实际困难,赶在大年初七我们开庭。"原告李女士说。原来,被告杨先生这两年一直在广州打工,并在初八就要赶回工厂上班。经过慎重考虑,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该院将开庭日期定在上班的第一天。

  近年来,荷塘区法院积极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干警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该院还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杜绝"贪、昏、庸、懒、散、浮"等不良风气;同时,他们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公正意识,积极转变审判作风,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方便快捷引导当事人诉讼,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真正做到在工作上便民,在作风上亲民,在程序上利民,在实体上护民;他们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狠下功夫,始终坚持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多渠道了解群众需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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