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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报》:见网友陷传销窝点,男子一个多月后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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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文跃 通讯员: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2-12-27 20:52:31 打印 字号: | |
  逼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采取扣押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方式,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近日,两名传销人员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今年5月29日上午6时许,株洲男子王某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来到株洲市荷塘区赵家冲一散户。抵达后他才知道,这名女网友原是传销人员。

  王某拒绝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窝点“主任”何某及“管家”黄某开始对他进行“教育”。再一次遭到拒绝后,两人举起拳头砸向王某。

  “教育”完毕,两人找来雷某等人看守王某,这期间,王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和行李被扣押。监视的人威逼王讲出其银行账号密码,从中取走2900元。

  钱取完后,这伙人向王某提出要他凑集更多的钱。王某谎称只能找人借,便趁机逃脱,结束了为期一个多月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日子。

  同时被拘禁的还有朱某,6月19日上午6时许,他得到王某的信息称有工作提供,于是来到这个传销窝点,他的手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随身物品一道被人扣押,被限制人身自由12天。王某出逃后报警,何某和黄某随即被控制,朱某获得自由。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纠集雷某,采取殴打和威胁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雷某领刑六个月。
来源:《长株潭报》2012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