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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90后青年贩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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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2-12-20 21:27:42 打印 字号: | |
  两名90后小青年为赚钱,竟然走上了贩毒的道路。近日,荷塘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出生于1991年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1990年出生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5月,被告人龙某先后四次贩卖冰毒约0.8克、麻古4粒给被告人吴某,被告人吴某先后2次贩卖毒品冰毒约0.6克、麻古3粒给吸毒人员易某。2012年5月29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龙某与被告人吴某相约在株洲市荷塘区一小区门口贩卖毒品给吴某,被告人龙某未进行毒品交易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龙某身上收缴5粒麻古,净重0.4克;4袋冰毒,净重1.4克。经株洲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被告人龙某所持有的白色晶状物质及红色圆状片剂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某、吴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麻古和冰毒是毒品仍进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被告人龙某多次贩卖,情节严重。2012年5月29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吴某约被告人龙某在株洲市荷塘区晨光小区门口见面进行毒品交易,未进行毒品交易前,被告人龙某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龙某,系立功,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龙某、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