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廉政建设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10-11 15:57:57 打印 字号: | |
  2012年我院的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党员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凝聚了我院党组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强化党内、群众监督,治理和预防腐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党务工作,我院成立了党务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沈建平担任组长,副院长蒋弘、余胜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珉庆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教育,狠抓落实

  我院党组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党支部要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并向相关优秀单位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党支部就该《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在全院党员中进行了宣传教育,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一年来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使全院党员干部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认识,即认识到党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有益探索,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特征在于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党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也是对政务公开的延伸和发展,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决策程序,增强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其次,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党内监督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的监督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党务工作若不公开,就谈不上民主,也谈不上监督,党务公开既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有效载体,也是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的积极实践,更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具体体现,对广大党员、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再者,党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仅要坚决惩治腐败,更要立足源头治理,有效地预防腐败。推行党务公开,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最后,党务公开工作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开展党务公开,必将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促进党内民主,教育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观,有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党务公开,有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而凝心聚力,推动科学发展。

  1、结合七.一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使党员干部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意识,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2、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根据省、市法院和省、市政法委的统一安排,认真进行了动员、学习、整改,扎实推进活动的进行。广大党员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年来,我院在固定公开内容上,主要公开了《党组织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分工》、《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等内容。在定期公开内容上,公开了《关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党费缴费人员名单》等内容。在日常公开内容上,主要公开《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以及干部调动、任免通知和表彰奖励决定等内容。

  三、强化制度,夯实基础

  我院党组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成功的措施,保证了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行。如:《关于违反审判及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惩戒规定》、《严格审判纪律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诫免谈话制度》等。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督查工作:一是经常性的督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干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的督促检查,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二是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督查力度。每逢重大节日,党组都及时对干警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有效地杜绝了奢侈浪费、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三是严格对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对《违反审判及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惩戒规定》的相应条款扣发岗位目标考核奖,并责成书面作出检查,本年度不得被评先评优,对全院干警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四是加强外部监督。院党组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并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人大、政协和有关乡镇、企业,征求对法院干警党风廉政和执法执纪的意见。还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和接待来信来访,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强化监督,规范行为

  我院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排查整改问题,确实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是坚持开门纳谏。采取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个别拜访、交换意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对法院审判作风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核心价值观整改阶段,干警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反复查摆,有疑必查。纪检、监察室对初步征求到的相关意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狠抓案件质量,拓宽纪检监察渠道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和力度。今年以来我们注重案件的评查工作,在原来评查的基础上,让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这是一大举措。凡是被评查为不合格的案件、违法违纪案件、群众举报的案件一律转由监察室查处,监察室认真查处。如因不廉洁等因素导致案件被评为不合格的,监察室一查到底,并将查处结果报院党组研究处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党务公开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充分调动起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的积极性,也促进了我院的各项党务工作顺利进行,推动了党建工作向前发展。但在开展这项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相对单一,主要采取了公示栏、通报、简报等形式,今后还应积极探索,诸如利用短讯、局域网等媒介以保证党务公开的及时性,对一些党员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进行传输。二是在部门联动方面做得不够,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信息的传递方面时效性不强。对于以上问题,我院将加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力争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2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