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长株潭报》:法院请来一名手语翻译和四名律师 让四个聋哑人打了一场明白官司
分享到:
作者:曾永红 通讯员: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12-20 21:07:19 打印 字号: | |
  4个聋哑人组成一个小团体,在公交车上两到三人一组,由一人扒窃,其他人做掩护,专门盗取手机等贵重物品。近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法院聘请了手语翻译协助审理,并指定了4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行窃过程中,他们用眼神交流

  据了解,参与扒窃的四名聋哑人均来自外地,年龄最小的洪俊(女,化名)生于1993年,作案时未满18周岁。

  今年7月19日,蔡程程、何男(均为化名)等人从益阳来到株洲,并与汪荀(化名)、洪俊取得联系,四人商量在公交车上扒窃手机换钱来花。当天上午,何男与汪荀出现在T2路公交车上,伺机作案。10点左右,由汪荀望风,何男动手从一女子的挎包内盗走一台黑色“华为”C8500手机。两天后,蔡程程、汪荀、洪俊三人以同样的方式在公交车上盗取一台三星S3650C手机。在扒窃过程中,他们使用眼神进行交流,相互配合,得手之后迅速下车。案发后,民警在何男身上搜出了被盗的两台手机,并发还给了被害人。在公安机关,四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法院聘请了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余建军出庭担任手语翻译。据余建军介绍,通过手语翻译,参加庭审的被告人基本上能够弄清楚法官、公诉人以及辩护律师所表达的意思,并做出回应。

  根据文字发音和含义做出手势

  开庭时,审判员向四名被告人询问,是否需要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等回避。余建军一开始做手势的时候,四名被告人并没有看懂。最后,余建军根据“申请回避”的发音以及四个字的含义,分别用不同的手势向四名被告人解释,最后终于以“需不需要换人”的手势让四人明白了这一专业法律术语的意思。

  在辩护阶段,四人露出焦急的神情,不停地比划着。原来他们是想说“盗来的手机已经归还原主,可不可以从轻发落”,余建军及时将他们的意思转述给了法官和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述阶段,年龄最小的洪俊用手语表达了悔意,“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我年纪还小,今后要在家好好陪父母。”余建军翻译道。

  据该法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聋哑人等特殊人群,法院都会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翻译,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经审理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长株潭报》2011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