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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争吵中捅伤丈夫 获原谅,却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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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广 通讯员:傅南  发布时间:2012-01-05 21:14:50 打印 字号: | |
  夫妻俩本在母亲家吃饭,却发生争吵,妻子随手拿起刀子,将丈夫捅成重伤。虽然是失手所致,且取得丈夫的原谅,但妻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被判刑。

  张心(化名)今年27岁,家住荷塘区仙庾镇。警方查明,今年8月13日晚,她和丈夫到母亲家吃晚餐。当晚6时许,刚吃过饭,夫妻俩就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争吵几句后,张心感觉口干,回饭厅喝水,刘龙一直跟随。

  张心见茶杯边有一把水果刀,便拿在手上。其双手随后被丈夫抓住,二人继续争吵。在此过程中,张心没意识到丈夫松开了她的双手,失手刺伤丈夫左胸。经市公安局法检所鉴定,张心丈夫的伤情构成重伤。

  案发后,张心对自己的冲动追悔莫及,但其行为已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荷塘区法院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张心一直低头沉默,对指控无任何异议。对其行为,丈夫也表示原谅,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荷塘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心过失伤害他人致重伤,公诉机关所指控罪名成立。但因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因此,法院一审判定,张心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2年。
来源:《株洲晚报》201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