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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这边法官审案,那边网友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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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平华 通讯员: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5-29 21:02: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荷塘法院通过在法院网等网站直播了一起因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的庭审,吸引了众多网友关注。这也是株洲市基层法院首次对庭审现场进行直播。

  2012年1-2月,犯罪嫌疑人熊军、邹绍华分别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企图从中谋取利益。2012年3月1日至3月12日,在非法传销组织“家长”杨极(另案处理)的安排下,犯罪嫌疑人邹绍华、熊军在株洲市荷塘区平安里路605号,对两名被害人采取跟随、陪同、看守等手段实施限制他们人身自由达12天时间之久。

  该案1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均在网上直播,全方位显示庭审中每个细节。期间,有网友提问:“怎么被告人没有请律师?”

  做客嘉宾(法律专业人士)回答道,鉴于两被告人均已成年,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自行辩护,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均已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两被告人表示不委托辩护人,而自行辩护。这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直播时,网友频频发问,做客嘉宾一一回答。最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各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荷塘区法院负责人表示,庭审直播活动是该院推进阳光司法、扩大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宣传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来源:《株洲晚报》2012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