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方便快捷造就了繁荣的二手车买卖市场,同时也让骗子嗅到了“商机”,发现了“赚钱”门路。近日,荷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华(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退还全部赃款。
彭华本与朋友合伙经营淘宝女装店,后因生意不好,他开始想办法通过网络购物骗取预付款或押金。2011年8月至9月期间,彭华在赶集网、58同城网、易登网等网站上发布虚假的低价转让二手电动车信息,并购置了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以交付押金和预付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将钱打入银行账户,先后共6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7290元。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