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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荷塘法院判后答疑彰显司法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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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舒睿 傅南  发布时间:2012-10-18 17:01:0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株洲市荷塘区法院拓宽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强化判后答疑工作,不断增强司法亲和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该院规定,由承办法官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回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由庭长、分管副院长分别或共同参与答疑。该院还明晰了判后答疑的方式:在当事人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后,采取口头答疑和书面答疑的方式,将现场答疑和电话答疑相结合,运用通俗的语言,释法明理,为当事人阐述裁判文书的依据和理由。且承办法官应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答疑时间,对确有因病或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的,答疑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来源:《法制周报》2012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傅南